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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观后感:追忆“芳华”,拷问“善良”
2017岁末的最后一天中午,阳光温煦,经过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街上,先吃了一碗牛肉面,又来到嘈杂繁华的美食广场,要了一碗湖南臭豆腐,尽情享受着现代城市丰足生活带来的美味。然后,很少到影院看电影的我,踱着闲适的步伐,走进了电影院,走入几十年前久违了的似曾相识的语境。放眼望去,整个影院都以四五十岁以上的人居多。看来,大家都不约而同寻找已逝去的芳华来了。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当放映室灯光亮了,耳畔想起了由韩红演唱的主题曲《绒花》旋律时,观众陆续散场,而我和少有的几个人一直等到曲终人散,荧幕上迅速地滑过密密麻麻的演职员名单时,泪水浸润在眼眶里,鼻翼酸酸的,空灵而淡远的音符里飘荡着感伤的味道,此刻我还是愿意这种感觉再停留一下,甚至觉得有点享受这样的感觉。因为,逝去的岂止是影片中人物青春芳华,当然也有我的芳华,也有你的芳华,和走过那个年代的无数人的芳华......
影片以文工团演员萧穗子的视角为线索展开,记录了那个充满理想与浪漫,奔放与压抑,清纯与简单,英雄与血腥的特殊时代发生的故事。萧穗子某种程度上就是小说原作者严歌苓的化身。
开篇便反复呈现并特写舞蹈演员们青春性感的舞姿,散发出荷尔蒙气息的纯美,整齐划一的大长腿,这就是导演着意隐喻“芳华”寓意的典型意象。
男主角是由黄轩扮演的刘峰,一个比雷锋还雷锋的形象,是一个一眼看上去很“干净”的形象:帮饮事员撵猪,主动吃破馅的水饺,帮战友们带东西,帮别人做沙发,将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别人等等,他成为所有人的暖男,甚至成为“模范”“先进”的典型符号。但作者并没有把刘峰刻画成清心寡欲、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因为他深深地爱着一个人——美丽虚荣而略带娇气,一笑露出浅浅迷人梨涡的独唱演员林丁丁(这些恰恰体现出作品的真实性)。在那个“红色”、“浪漫”、“纯粹”压倒一切的大背景中,刘峰因爱而激情拥抱了林丁丁(小说原作名为《你触摸了我》),旋即被当做道德败坏的“流氓”而逐出文工团,发配到云南边境的伐木队。这种严重背离“好人”形象的行为,遭到了文工团成员集体的唾弃。无论平时为她们做过什么,没有一个人为他站出来讲话,就连林丁丁也认为“别人可以抱,就他不可以,因为他是活雷锋”,是神话一样的正面“符号”,这样的人是不能有情欲的。这种爱的激情,一方面,当时超越了林丁丁的认知;另一方面,林丁丁一个美丽但自私的人,在她心中,刘峰只是一个被自己需要帮助的“好人”,而不是自己理想的情人(她的理想是嫁给一个将军的儿子),鉴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为了保全自己,她没有站出来还他清白,没有伸出援手,反而落井下石,让人心寒,影片将这个美丽而自私的女孩刻画的淋漓精致。刘峰这样的好人,在别人需要你的时候,你是好人,你是大家的“取暖器”;但一旦危及她自己利益时,你便什么都不是。刘峰临走收拾行李时,要把曾经带给自己无限荣耀的含有“雷锋”“先进”字样的东西扔掉时,这一细节含义令人深思,仿佛这些曾经荣耀的标签都成为对自己绝妙的反讽。临走时,除了另一个受人排挤、鄙视的郭小萍,没有其他人送他,出现了集体缺失善良的悲凉场面。这个平时用火一样的热情温暖别人的人,带着委屈、费解、孤独离开的他挚爱的文工团。尽管如此,仍然抱有单纯与英雄梦想的刘峰,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甚至渴望牺牲,成为英雄,让自己心爱的的人来歌唱它的英雄事迹,由此,理想主义色彩得以充分的高扬。
后来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为救战友伤了手臂,退伍后到海口打工,为书店送货,又遭城管讹诈扣车罚款,英雄落寞,流血又流泪,让人叹惋。虽然被出身高干家庭的郝淑雯遇见,仗义慷慨,为他交了一千元罚金,暂解燃眉之急。但之后凄苦漫长的余生还需要他自己默默承受。
何小萍,影片中的女主人公,父亲没有平反,从小缺少关爱,入伍晚,身上有臭味,加上“偷穿林丁丁军装”事件,成为被人耻笑鄙夷的对象,唯一能给他带来温暖的人又被逐出文工团。正如电影旁白所说“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更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刘峰走后,郭小萍因为极度压抑寒心而更加不合群,后被派往战区医院做护理工作。战争的残酷,小战士的牺牲,以及突然成为英雄的剧烈突变,使她精神崩溃,住进精神病院。后来康复。其中因观看曾经的战友演出舞剧《沂蒙颂》时,熟悉的旋律与舞姿,唤醒了它的记忆,本能地走到外面,冷月银辉之下,起舞弄清影,令人感伤,这或许也是唤醒他回归正常世界的独特语言吧。
在一个渐趋富裕、讲究现实、物欲横流的时代,一部《芳华》映影片拨动了人们渐趋麻木的心弦。它引领人们暂时抽离现实,对剧中的一些人物的命运作深邃的思考。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芳华,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芳华。但个人的芳华,总会被时代的洪流所裹挟,而每个人只是滔滔洪流中的一朵浪花,这朵浪花飘向哪里,个人并不能完全掌握自己的命运。有的人芳华在战火中绽放,有的人芳华在静好的岁月中盛开,有的在芳华初露时凋谢,大多人的芳华在痛苦中挣扎......
刘峰和何小萍,这是文工团中两个边缘人,同是天涯沦落人。刘峰,质朴勤劳,成了大家的暖男。造化弄人,在那一段特殊的岁月中,命运将本不属于同类的人,暂时聚集在一起,共同的使命,使他们表面上平等,大家的距离很近。木匠后代的刘峰距离另一个阶层出生的白天鹅林丁丁仿佛距离是那么近。于是,刘峰暗恋并追求林丁丁,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触手可及。然而,“触碰”事件彻底改变了刘峰的命运。当刘峰成了下层打工仔出现在海口时,这个潦倒的形象又离林丁丁的距离是那么远!林丁丁已经成为移居澳洲的略显富态的富家太太(仅就影片中塑造的那个的形象而言,与严歌苓原著更丰富曲折清晰的形象稍有不同),刘峰被扣车后,郝淑雯为刘峰抱不平还款,固然出于战友之间的情谊,但毋庸置疑,依然流露出她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他还会抱她吗?”这时深处另一阶层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聊天时依然在用这个梗来调侃戏谑他(萧穗子时影片中少有的有正义感的人,她做过战地记者,凭本事考上大学,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但在调侃刘峰这件事情上,她也未能免俗)。
刘峰与何小萍,两个文工团中的不幸者,恰恰都成为了那场保家卫国战争的英雄。刘峰甚至渴望成为英雄,宁愿牺牲,让自己英雄的事迹被曾经爱恋的对象传唱;何小萍由于唯一能给自己温暖的刘峰走后,对集体极度失望,宁愿装病也不愿演出,后来在战火中成为英雄。两位英雄,一个肢体伤残,老婆跟人跑了;一个心理遭受巨大创伤,先是疯了,后来康复。“英雄”与“善良”的结局都不好,让人心酸!虽然作者给他们安排了有点亮色的结局:“他们从未结婚,却待人温和,彼此相偎一生。”依然让人唏嘘再三!这个结局虽然有点暗淡,但更能体现现实主义的力量。
文中的那个十六岁的小战士,已被战火灼伤的面目全非,最后还是死去。他与何小平的对话,让人痛彻心扉。一个十六岁农村少年,青春还没有完全绽放,就过早凋谢,为国捐躯!英雄是不应被忘记的,他们理应得到缅怀和尊重!“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
而有背景的官僚子弟郝淑雯、陈灿却能“春江水暖鸭先知”,强强联手,结为婚姻,利用父辈的资源,做生意,继续成为上一等阶层的人,享受生活,可以想见,他们的子女依然会滋润地生活下去。当然,他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不善”之人。先前没有吃过果丹皮的少年血染疆场,那个年代就有金戒指,金项链,经常吃着由北京家里带来的紧缺零食的人却一如既往地滋润地活着,而刘峰与何小平只能相互取暖,以度余生。
这部电影带给我们的,除了审美的因素之外,还有对时代的、体制上的、阶层上乃至人性的思考。
诚然,两个多小时的电影,很难全面丰富地再现近四十年历史厚重历史的全貌。电影是蒙太奇的艺术,影片可能囿于时长的限制,人物形象的清晰度还不够丰满,情节发展的逻辑转换方面显得突兀,但瑕不掩瑜,冯小刚导演还是带着严肃的创作态度,力图再现那段峥嵘岁月,作为文工团出身的他,显然是借《芳华》写给那段岁月的一封情书,结尾那段含泪集体高唱《送战友》的场面,将这一情结渲染到极致。
代有芳华,绵延不绝。一代一代人的的芳华,铸就了今天的丰硕的果实。惟愿后来人的芳华,少些苦涩压抑,多些明艳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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